我市發通告全民行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美麗莆田
【發布日期:2018-07-19】 【來源:本站】
晚報訊(記者 卓志洪)記者昨日從環保部門了解到,圍繞建設新福建的要求,我市于日前發出通告,進一步動員全市人民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加快建設美麗莆田。 踐行綠色生活方式。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遵守《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》,呵護自然生態。倡導綠色出行,堅持“光盤行動”。少用一次性用品和過度包裝商品,少用化學洗滌劑。合理設置空調溫度,夏季不低于26度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,單獨投放有害垃圾。避免噪聲擾民,營造和諧環境。 全力防治空氣污染。支持淘汰黃標車,不焚燒垃圾、秸稈,不放、少放煙花爆竹,減少油煙排放,共同抵制露天燒烤。支持落實輕微污染天氣的應急管控措施,有效治理涉及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。 保護水體提升水質。珍惜水資源,杜絕水浪費。減少使用化肥農藥,遏制農業面源污染。不向飲用水源地排放污水、亂丟垃圾,禁止在飲用水源地養殖、游泳或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動。全力實施河道清淤和常態保潔,徹底清理房前屋后陳年垃圾和水漂垃圾。禁養區不得養殖畜禽;可養區養殖需經批準,未達環保要求的一律關閉、拆除;逐步退出木蘭溪流域范圍內的規模養殖場。東圳、外度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房屋、臨時搭蓋物、構筑物應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拆除和人口外遷。 系統治理城鄉污水。全面開展黑臭水體整治和城鄉生活污水治理,規范污水排放行為,所有鎮村污水必須全面收集處理。城市居民廚房、洗滌間、衛生間的廢水要接入污水管網。農村全面推廣標準三格化糞池,尾水進污水管網或進行有效處理。各產業園區內工業企業的污水接管率要達到100%。產業園區外企業(含小作坊)的生產生活污水要達標排放或接入污水管網。 強化生產經營監管。開辦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,應取得環保部門批準;涉及排放污染物的,還應取得排污許可證。無環保治理設施的小作坊和“小散亂污”企業應予關停。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、建筑施工等活動,都要嚴格落實污染防治要求,減少污染排放,不得隨意傾倒工業垃圾、建筑垃級和危廢垃圾。 嚴厲打擊違法行為。環保、公安部門聯動執法,重點查處未批先建、未驗先投、無證排污、超標排放、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。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案件,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,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。 積極參與監督舉報。廣大人民群眾要樹立強烈的環保意識和主人翁責任感,珍愛生存環境,積極參與和監督環保工作,勇于勸阻、制止或通過12369、12345等平臺舉報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,共建天藍、地綠、水清的美好家園。(轉自莆田晚報社) |